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科学仪器”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715号),正式启动2027年度“高端科学仪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旨在推动高端科学仪器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应用。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17:00,相关单位需合理安排申报进度,按要求提交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均可按规定申报;港澳特别行政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也在允许范围内。申报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较为突出的技术或科研优势,同时注重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原则上,一个项目的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各参与方均须承担实质性的研发任务。
在项目经费方面,本次专项明确要求申报项目具有自筹经费投入。对于指南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原则上应达到项目总投入的70%及以上;其他未作特别规定的项目,自筹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此外,通知鼓励项目所在地市参与联合资助。需要注意的是,省外企业不能参与省级财政资金分配,申报单位应提前了解经费管理要求,合理制定项目投入方案。
项目申报数量也设有相应限制。同一法人单位在同一专项中,原则上牵头和参与申报的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但高等院校不受这一限制。对于近三年年均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量可放宽至不超过6项,其中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研发能力和项目储备,统筹安排申报计划。
通知还对项目负责人及申报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并能够实际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避免出现知名专家挂名等情况。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对于存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在研省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尚未验收、多头或重复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未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以及科研严重失信记录仍处于惩戒期等情形的项目或人员,将按规定限制申报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无纸化方式。申报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企业还需上传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7:00,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日17:00。
对于有意申报的单位而言,应重点关注项目指南、申报资格、经费比例、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合作单位协调工作,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符合相关规定。此次专项的实施,将为广东省高端科学仪器领域的研发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提供新的支持,也有望进一步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