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京津冀蒙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3项,食品领域“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测定”“脱氢乙酸的测定”2项,环境与环保领域“氮氧化物的测定”1项;组织实施省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3项,建材领域“建筑用岩棉板燃烧热值检测”1项,环境与环保领域“空气中铅的检测”“土壤中镉的检测”2项。
经统计,山西全省共有36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能力验证,初测316家机构结果合格,合格率86.6%;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4家仍不合格。
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能力验证结果
1.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13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12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全部合格。
2.脱氢乙酸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19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15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3家机构合格,1家仍不合格。
3.氮氧化物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133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115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16家合格,2家仍不合格。
详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度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冀市监发〔2025〕165号)。
省内能力验证结果
1.建筑用岩棉板燃烧热值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70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61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全部合格。
2.空气中铅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70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59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10家合格,1家仍不合格。
3.土壤中镉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全省共有60家机构报名参加,初测54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全部合格。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以下需改进的方面:
技术能力。个别机构检测人员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不扎实,操作不规范,忽略了关键步骤的有效控制;个别机构检测人员未认真研读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未按指导书要求操作,上报结果格式、单位与指导书规定不一致,出现结果报告单填写错误。应加强人员操作水平和能力持续保持的监督培训考核。
标准物质。个别机构采购的标准物质质量参差不齐,存在标准物质基体、浓度与能力验证样品不匹配情况,无法起到有效质控作用。应加强对标准物质的验收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法标准进行配制及贮存,定期进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
设备设施。个别机构设备维护不到位,日常保养缺失,仪器处于不稳定状态,造成检测数据系统性偏差,试验前未对仪器设备及配套软件进行功能性确认,无法确保仪器精度、灵敏度满足检测标准要求。应加强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处于最佳状态。
环境条件。个别机构对实验场所的环境控制重视不足,忽略环境温湿度控制、试剂添加顺序等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因素,部分机构实验室环境条件(洁净度、通风状况)未达标准要求,导致样品污染或检测结果受干扰,产生偏差甚至错误数据。应加强对实验过程环境温湿度及洁净度的监控,并严格按照检测方法要求进行控制。